Exactly.The best and the only thing they shall gladly do is to STAY IN ONE’S LANE and NOT to talk some innocent others into some will-be future disaster
一些特征:
- 认为世界是不公平的
- 道德系统比较初级,使用二分法将人类划分为“好人”和“坏人”, “我们”和“他们”
- 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
- 喜欢编织故事,虚构未来
- 认识的来源是自己的感受,权威,重复出现的内容。遇到困难时会优先寻找意见领袖 (网络大 V)。
- 喜欢人云亦云,在一段时期极度偏执于某种意识形态,幻觉破灭后又会极度偏执于另一种意识形态
- 无法意识到所有人都是井底之蛙(尤其是对待自己)
- 在背后议论其他人,并对自己实际上没有了解的事情发表非常确定性的评价
- 不理解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,会施加自己恐惧和厌恶的事情在其他人身上
- 对自己和其他人不诚实,擅长逻辑诡辩
- 对“勇气”的词表征更多与“仇恨”、“复仇”等联系在一起,而不是“坚守自己的原则”,事实上自己没有明确的原则
哇还有巴黎圣母院
罗素《幸福之路》
《不幸福的成因》章节节选:
我相信,大部分的不幸福之产生,是因为错误的世界观、伦理观或是生活习惯破坏了人们对事物与生俱来的热情和兴致,而这些事物正是人类和动物赖以得到幸福的泉源。
《拜伦式的不幸》章节节选:
理性是无法阻挠快乐的。
我不认为不快乐里有什么超人一等的理性。就好像在历史上数个阶段曾经发生过的一样,现代也有这种常见的观念:智者已然看透过往时代的激情,生命里再也没有什么值得追求了。有这样观念的人,通常不快乐,但是他们相当自豪于自己的不快乐,认为那是宇宙的真理,是一个彻悟的人该有的理性态度。这种对不快乐的自傲,让其他人怀疑它的真实度,如果能够这么享受悲惨,那么悲惨也应该没那么悲惨了。这样的想法显然过于浅薄,当然,感觉自我的见识超人一等,能得到某种补偿的情绪,但这种情绪绝不足以取代简单的快乐。
我不认为不快乐里有什么超人一等的理性。在环境允许下,理性的人可以快乐,如果他真发现沉思于宇宙议题太痛苦,那就找别的议题来沉思。
我们必须分辨感觉和知性表述。你没有办法和感觉争辩,感觉会因为某件幸事或者生理状况而改变,但没有办法经由说服而改变。
欠缺某些想要的东西,是快乐的必要条件。
我们正处于疑惑的年代,很多旧标准被抛弃了,新标准却尚未建立,这引出很多问题。当众人的潜意识仍信奉旧标准的时候,问题的出现往往造成绝望、悔恨和愤世嫉俗。我认为遭遇这样的情况的人并不多,只是这些人往往是发声机会最多的人。
历史上的不同时代,产生过不同形式的独身主义哲学,有些非常神圣,有些却不然。斯多葛学派和早期的基督徒相信,人光靠自己的力量,不靠他人的协助,就有能力了解什么是人类生命能够完成的最大的善。我个人认为,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,不仅在伦理上是错的,在人的天性上也是不对的。人仰赖合作,合作是自然赋予人的天性,尽管这种天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充分,但有了这种本能的装配,合作所需要的友好关系才得以产生。爱是导致合作的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情感形式。
只是因为我们不再认为某些人很伟大,享有悲剧性的权利,而其他人只能苦哈哈地劳动,供给那些少数的尊贵阶级。莎士比亚说: “当乞丐死去,彗星不会划过天际;上天只为王子的死亡发出光芒”。在莎士比亚时代,这样的想法也许不是人人皆信,但至少反映了当时普遍的价值观,也是莎士比亚深信不疑的。因此诗人辛纳之死是喜剧的,恺撒、布鲁特斯和卡修斯的死是悲剧的。对我们来说,某个人的死亡已不可能再给我们天崩地裂的感觉,因为社会已变得民主,不管是在外在的形式上,还是内心深处的认定上。因此,现代的伟大悲剧不能只和某人相关,而必须与整个社群相关。就像亚里士多德说的,悲剧应该“通过怜悯和恐惧洗涤读者”。像这样的现代悲剧非常少,因为旧技巧和旧传统必须被废弃,但又不能仅用普通的今日教育去代替。要感受悲剧,人必须要了解他所处的世界,不仅仅是用心灵去感受,还要用生命和激情去感受。他和他的文学朋友还没学习到如何用旧情绪来回应新刺激。刺激是存在的,只是不存在于文学圈子。文学圈子和社会严重脱节,要想让悲剧取得严肃、深刻的情感,就必须让文学圈子里的人去接触社会。对于那些溺于情感,认为世界上没有值得做的事情的年轻人,我的忠告是,别尝试写作了,而是真正走入这个世界;做海盗、做婆罗洲的国王、做苏联的劳工;找件可以让基本生理需求用光你的能量的事情做。我并不建议每个人都这么做,而那些有着和克鲁齐先生相似疾病的人是可以这么做的。我相信,过了几年这样的日子,这些人必定再也无法抑制写作的欲望,而那时,写作对他来说就不再是一件空虚的事了。
期末周考完一定研读此书
在我交际的过程中我发现我需要的恋爱和友情几乎一样,谈恋爱相比友情实际上的差别也就是需不需要涉及浪漫和性?但是这两个我都不在乎,生理欲望很低,处心积虑创造浪漫也不如陪我一起幻想。
另外恋爱,之后如果要结婚,那还需要涉及一个责任,但我的责任意识很淡……也许和朋友同居也能做到一样的事情嘛。
当然我也不会特别拒绝恋爱,毕竟我交朋友和谈恋爱大概用的也是一条路线?
我过去二十年也是这样,以为自己是无性恋。后来还是遇到让自己沦陷的人了
真的吗?
我的观点和上一位门友观点基本一致,交友和恋爱对我而言没有区别。而谈恋爱这种一对一的形式一定程度上是在限制交友的自由
我也一直认为自己是无性恋,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踏入恋爱这种状态
那就是对两性间吸引力感知不是太强
抛开这个角度,交朋友就是伴侣也没啥区别(对我来说,因为我不咋看双方家庭和物质基础)
诶诶,无性恋也是恋啊,和完全无心又不是一回事(?)沦陷我也可以因为对方的温柔知性沦陷,只是生理欲望在这个过程中占据比较小的一部分而已?因为性别和颜值我都可以不太在意的